[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渝财综函〔2007〕13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07-06-02
[ 发布日期 ]
2007-06-02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关于同意市教育委员会收取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费的函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准我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教函[2007]2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1991]11号)有关“地方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应参照普通本科外国语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本地区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统一进行外国语命题并组织考试”的有关规定,鉴于你委在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在报名、组考等方面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性质基本相同,经研究,同意你委收取“高等学校收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费”。该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特此函复。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
二OO七年六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