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4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按照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年度执行中对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进行清算,并对上一年度多核定的补助资金在下达当年补助资金预算时予以扣减。
二、各区县应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和经费管理、发放等各项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区县要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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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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