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民族宗教部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900万元下达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
该预算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或“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科目或“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脱贫区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按照整合要求列报。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资金分配及功能科目列报详见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