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45号),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现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9,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目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专项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各区县应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应保尽保。收到本通知后,应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的对各区县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