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23号)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资金分配建议,现提前下达你们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项目明细详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计划文件。
二、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3。科目列报:功能科目“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三、请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5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渝规资〔2019〕896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请对照《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