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陆军军医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合格临床医师培养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现根据你单位在培学员数量,下达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详见附件)。
请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同时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该项资金各区县(自治县)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应科目。
附件:1.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分发单位和区县)
2.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
3.卫生健康专项资金部门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
4.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