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通知》(财社〔2022〕55号)要求,经研究,现明确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数额见附件1)。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区县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 卫生健康支出”。

二、该项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指导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各区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市级和区县及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区县确定的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区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五、如果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附件:1.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区县和单位)

2.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

3.部门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

4.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区县和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xls
部门绩效目标表(不发区县).xls
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区县).xls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