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财政局、社会发展局,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61号),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2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央、市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家庭权益,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扶助对象。
三、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各区县绩效考核结果,对上年度排名前15位的区县给予绩效考核补助(详见附件1),绩效考核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工作支出。
四、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近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库〔2020〕3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附件:1.2022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分发区县)
2.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