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
荣昌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财农〔2022〕56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中央衔接资金)预算2000万元下达你区,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具体项目。该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该项指标列“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衔接资金。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包括提前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向下级下达该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可按资金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