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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712号)及年初有关预算安排,现将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3600万元(其中:万州区250万元,黔江区250万元,潼南区850万元,云阳县450万元,巫山县500万元,巫溪县400万元,石柱县200万元,酉阳县500万元,秀山县200万元)下达你们,用于以工代赈任务。

该项指标列“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脱贫区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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