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短款追缴确认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9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为保障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面实施和规范管理,确保非税收入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要求及时、足额上缴,解决短款追缴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收缴数据不完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同财政部门的对账制度,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收纳情况,确保上缴金额准确无误。
二、对账发现的收缴资金短款,执收单位要会同非税收入收单机构依法及时追缴,追缴资金直接上缴原缴款订单确定的财政专户。
三、收款银行要按照短款追缴确认流程(详见附件)对业务系统进行适配改造,收单机构要积极配合协助确认。
四、超过六个月仍未完成短款追缴的执收单位停止赋码。
附件:重庆市非税收入短款追缴确认流程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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