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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2-00087 [ 发文字号 ] 渝财非税〔2022〕9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短款追缴确认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9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为保障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面实施和规范管理,确保非税收入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要求及时、足额上缴,解决短款追缴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收缴数据不完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同财政部门的对账制度,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收纳情况,确保上缴金额准确无误。

二、对账发现的收缴资金短款,执收单位要会同非税收入收单机构依法及时追缴,追缴资金直接上缴原缴款订单确定的财政专户。

三、收款银行要按照短款追缴确认流程(详见附件)对业务系统进行适配改造,收单机构要积极配合协助确认。

四、超过六个月仍未完成短款追缴的执收单位停止赋码。

附件:重庆市非税收入短款追缴确认流程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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