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财政局、社发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73号),现将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1),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该项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2公立医院”相应科目。
二、该项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指导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并结合本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认真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实际考核等情况对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四、请按照《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区县)(社2021 178附1)
2.整体目标绩效表(不发区县)(社2021 178附2)
3.区域目标绩效表(分发区县)(社2021 178附2)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