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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9-02002 [ 发文字号 ] (渝财建〔2019〕79号 2019年4月26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19-04-29 [ 发布日期 ] 2019-04-29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146号)、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9〕353号),现下达你们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预算30000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3001号)规定的配套基础设施范围。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投资方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项资金列功能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经济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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