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9-01998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19〕24号 2019年4月23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成文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日期 ]
2019-04-23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关于下达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和市级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152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下达重庆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及市级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9〕370号),经研究,现将2019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和市级项目补助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列报科目等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驻重庆专员办等部门的监督。
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开展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请市发展改革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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