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应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于2018年制发了《重庆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渝财库〔2018〕17号)。为更好适应市场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风险,发挥间歇性沉淀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结合过往的工作经验和成效,我们对《重庆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渝财库〔2018〕1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重庆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渝财规〔2025〕4号)。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规范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业务,全文共五个章节、二十四条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本细则制定依据、目的、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以及存放工具和期限。
第二章竞争性存放银行选择,主要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竞争性存放的条件、招标存放流程、中标银行数量、中标金额分配原则等内容。
第三章定期存款质押和资金划拨,主要明确银行中标后签订协议的时间、质押操作、资金划拨、存续期间的对账、到期划回、资金收益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中标银行存款期间违规违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法律责任划分、建立质疑答复机制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解释主体、细则实施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