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印发《重庆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3〕5号,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政策执行,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国务院要求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标对表国家政策,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0号)提出,我市“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我市住房保障经过多年发展,公廉租房实现并轨且从建设转为运营维护、中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当前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赁结构性供给不足,需构建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扩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和规范住房保障资金,需对我市现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二、制定依据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2022年2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明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租赁补贴发放等,加大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相关资金的统筹力度,支持本地年度重点工作。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内容共五章、十七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定义以及保障原则、工作机制和实施期限。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资金分配,明确了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用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租赁补贴发放等。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三章资金预算下达和管理,明确了补助资金下达后的使用管理要求,区县接到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预算分解或明确到具体项目,并将分配结果报市级部门备案。每年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对区县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第四章资金监督,明确了在补助资金审核、分配、管理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以及违规处置,明确补助资金使用限制。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实施时间以及与原政策的衔接。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一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市公租房发展从前期建设转为后期运营阶段,在保持公租房运营和租赁补贴发放支持力度不减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建设进度情况,实施建设装修拨付一半,运营投用后补助剩余部分,后续将出台具体的项目管理细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