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渝财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9日正式印发。为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上市企业是经济转型的“领跑者”,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推动企业上市对于扩大直接融资和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内多地为推动企业上市和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陆续出台或优化了对上市企业的奖补政策。我市高度重视上市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于2014年首次出台上市奖补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进行修订完善,政策实施以来的引导作用明显,但面对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开板、北交所成立等新机遇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要求,原办法已不再适应新阶段带来的变化,因此,市财政局和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原有奖补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分为5个章节,共14条,在现行奖补政策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变化如下:
一是优化奖补结构。对在重庆股转中心挂牌企业,鼓励企业持续冲击上市,改“挂牌就奖3-30万元、股改再奖20万元”为“挂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奖5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体现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不同“含金量”,改“无差别奖励60万元”为“分档奖补50万元或150万元”;对上市企业,《办法》的奖补标准不再与企业税收贡献挂钩,财政直接奖补800万元。
二是前移奖补阶段。考虑到企业上市过程流程较长、涉及的问题较多,且前期需要付出一定的规范成本和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为了减轻企业上市前期成本,将上市奖补重心前移,把“与中介机构签署正式IPO协议”作为首个奖补环节,即根据上市进程将800万元上市奖补分为“与中介机构签署IPO协议奖补50万元、纳入重庆证监局辅导备案奖补100万元、IPO材料获受理奖补300万元、成功上市(过会)奖补350万元”四个阶段分别予以兑现。
三是扩大奖补范围。为支持企业用好用活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调动企业股权融资积极性,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按融资净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已上市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进行再融资的,按融资净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企业,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