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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

日期: 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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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关境内设立的、以保税为基本功能、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自1990年以来,针对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特殊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以及从事进出境货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活动,办理海关监管业务,符合海关设置标准的特定区域。主要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免税商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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