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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
日期:
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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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开始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我市5个区县纳入国家首批试点。2012年1月起,我市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一、目标人群
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按照自愿原则,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包括实验检查、病毒筛查、影像学检查。
三、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参与。
四、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经费标准
财政按240元的标准对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夫妇给予补助,补助方式为直接与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结算。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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