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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人
日期:
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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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其中,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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