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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

日期: 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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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30%)*税率;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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