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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税率和适用税额
日期:
2013-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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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一、 税额标准
条例规定的税额分为四个档次:
1. 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 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
为8元至40元;
3. 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
为6元至30元;
4. 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二、平均税额
为协调政策,避免毗邻地区征收税额归于悬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的平均税额。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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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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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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