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栏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字
关税的应纳税额
日期:
2013-11-20
【
字体:
大
中
小
】
1.从价税的计税方法。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计征关税的方法,是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在完税价格确定后,进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的计税方法。从量税是以进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为计税基准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3.复合税的计税方法。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方法。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滑准税的计税方法。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出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即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越高,其进出口关税税率越低,反之亦然。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