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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一)
日期:
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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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对出口货物根据纳税人和出口贸易方式的不同实行不同的退税方法,其退税额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
1.退(免)税方法。即对出口货物流通所经过的国内最后环节产生的增值额免征增值税,对所购出口货物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此方法主要适用于专业外贸公司收购出口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退税率
2.“免、抵、退”税方法。即对出口货物流通所经过的国内最后环节免征增值,对出口货物中所含的进项税额准予抵减国内销售所发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对不足以抵减的部分予以退税。此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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