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试点情况看,9个试点省市共有103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95%以上的企业改革后税负有所降低,大约不足5%的企业改革后税负不同程度的有所增加。减税规模达426亿元,减税幅度平均为30%左右,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为40%。
对少数企业税负增加问题,财税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作过专门调研。从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原因是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主要因素包括:一是由于纳入试点的企业范围尚不到位,试点企业外购非试点行业的货物和服务,其进项税还不能抵扣;二是试点企业的管理还跟不上改革要求,内部管理上对外购货物和服务,未取得专用发票;三是受企业设备更新周期的影响,改革初期部分企业没有新购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少。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内部管理的逐步加强,以及企业设备的更新,少数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将基本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