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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政策问答
日期: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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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企业,如提供国际运输的企业,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试点地区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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