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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18-03-20 来源:法规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重庆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线,确立了“规范、专业、实效”的目标,采取建机制、造流程、压责任的方式,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顺利开展。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长负总责,亲自分管局法制工作,加强组织与督促,有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依法履行职能。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职权法定”和“责权统一”的原则,动态管理财政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对接上位法,做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依法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项,推动会计事务所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改革,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二是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陆续取消、停征或调整36项收费基金,其中取消、停征或调整14项市定行政事业收费,将市定收费项目从24项压减至10项,低于全国各省市14项的平均水平,每年为企业和公民减负20亿元左右。
    (二)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合力施行预算公开评审、市级部门零结转和预决算信息公开三项制度,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坚持“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总体原则,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摸清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各级财政支出承担现状, 主动征求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和相关市级部门、区县的意见,充分吸纳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意见,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 按照《审计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审计和人大监督,依法依规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按照“谁用钱、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级部门和区县财政绩效综合评价制度,构建覆盖“预算项目+财政政策+整体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年初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办法,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坚持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倒逼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按《预算法》及有关规定,将本级行政机关履行执法和行政复议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市与区县均对公检法司均设立了基本装备配备保障标准,并纳入预算保障。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装备经费管理,在执行过程中确保基本配备,避免重复建设、超前建设,增强投入规划的前瞻性和实用性,采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目前,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和科技建设已达到相当的水平。
    (四)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除涉密部门以外,245家市级预算单位按法定期限和程序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政府采购等信息依法有序公开,“三公”支出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也进行了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公众信息网开设财政数据专栏,对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等数据集中进行了公开,并通过“重庆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我市预决算公开信息。
    二、积极主动服务,依法理财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一)财政立法稳步推进。把好立法程序关和审查关,修订出台《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加快推进《重庆市罚没收入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大力支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的出台。高质量承办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
    (二)法制审查精准到位。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融合实施,明确细化审查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自我审查+实体审查+程序审查”的作用,对涉及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债务管理、国资管理、税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产业政策、农业保险政策等150多项办法进行了法制审查,对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38项答复和处罚进行了法律把关,对11件经济合同进行了规范审查,共提出建议意见300余条。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审查备案市财政规范性文件11件,协助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区县党委规范性文件6件;及时清理143件市财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废止28 件。巩固“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公文管理”下增设管理模块,借此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以避免因衔接真空期导致文件自然失效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初步实现“便捷、适时、高效”管理。
    三、注重源头预防,财政法律风险防控有力
    (一)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畅通行政复议“入口”,再造办案流程,建立“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多方合议、按规报批、送达追踪”的规范标准,让办案责任明确到位;加强办案监督,建立“严防瑕疵、严防风险、严防泄密”3道防线,让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坚持有错必纠,建立约谈、警示、公开等机制,让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全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审结8件,其中纠错区县财政行政行为6件,实现了无一例被诉讼;协助办理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办理国家赔偿申请1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实现了行政诉讼无败诉。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集中解决持证上岗不严格、亮证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清理,严格岗前培训考试工作,局54人次共办理执法证件, 实现了执法执证全覆盖;有效解决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法律适用不当问题,开展执法专项排查,完善行政处罚立案、结案审批手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公开制度。重点解决制作不严谨、格式不统一、用语不规范问题,制发五大类42种财政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执法处室统一规范案卷归档,做到一案一档、时序连贯、齐整完备。依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实现随机监管事项、领域全覆盖,对3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3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未实施财政票据“核旧领新”部门开展抽查,抽查比例达到同类监管主体的50%、33%、10%。
    (三)行政处罚于法有据。健全集中审理制度,组织执法审理人员、法律专家集中会审,对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处理尺度等严格把关,为重大、疑难的行政处罚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发布听证公告,有序组织10个区县财政部门和30多位公众旁听,首次对2起行政处罚举行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量化服务标准和质量,增加经济管理类法律顾问,并实现全市财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四、创新宣教形式,干部法治素养切实增强
    (一)集中学法示范带动。紧扣时政,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表述,依法治市的主要任务,以及新颁布的财税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学习内容。突出实务,举办全市“七五”普法暨法治财政业务培训。严格实施,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旁听庭审,参加率达100%;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合格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366人参加法制理论学习考试,通过率100%。
    (二)创新普法突出实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财政日常管理之中,在弘扬财政法治精神和文化上下功夫。取材真实案例,提炼创作法治宣教作品;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运用网络、微信、客户端等,实施“每日一练、每月一案、每年一编”普法活动,刊登336道财税法律知识练习题、12个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例;以点带面,联动区县财政部门,联合法律专家学者,联接普法志愿队伍,向社会公众讲解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财税政策,持续增强“12.4”国家宪法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
    (三)引导用法力求自觉。顺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高标准,顺应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期望,顺应当事人对维护权益的高诉求,健全财经法规数据库,清理规范党内法规,坚持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学法用法“要我学”为“我要学”。综合运用法律咨询、现场指导、风险评估、案例解析、书面建议、约谈纠错等手段,不断促使财政干部增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意识,自觉依规办事;不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主动依法理财。
    一年来,重庆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得到了财政部条法司的高度认可,2017年代表市级部门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牵头创作的法治宣教片被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一等奖。当然,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意识到,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要求、高标准相比,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工作与财政管理的融合,法律专业与财政业务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工作的宏观视野还不够宽,前瞻性还不够强,参谋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治财政建设的精准度、精细化,以及质量、效率和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等等。2018年,重庆市财政局将按照全市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财政建设的新要求,在法治意识的强化上下功夫,在机制制度的创新上下功夫,在信息化支撑的推进上下功夫,在内引外联的沟通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市法治财政建设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整体性地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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