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增强区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2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与市农业农村委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95110010002),具体区县、金额及科目列报详见附件1。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你区县(自治县)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