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财税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的公告

日期: 2026-03-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刚果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2026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6年对刚果(布)实施的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3月21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