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 政府预算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12月6日)

一、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执行中增加的中央补助和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等事项,相应调整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批准的市级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850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1512亿元调整为2493亿元,调增981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收入34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0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623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2362亿元调整为3343亿元,调增981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1069亿元调整为1252亿元,调增183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1293亿元调整为2091亿元,调增798亿元,主要是补助区县支出1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81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2362亿元调整为3343亿元,调增98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826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442亿元调整为999亿元,调增557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收入16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541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1268亿元调整为1825亿元,调增557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从684亿元调整为493亿元,调减191亿元,主要是年度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预算根据实际情况从市本级支出调整至补助区县;转移性支出预算从584亿元调整为1332亿元,调增748亿元,主要是补助区县支出2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446亿元。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1268亿元调整为1825亿元,调增5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收入预算32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3亿元调整为13亿元,调增10亿元,全部为中央补助。二者加总后,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从35亿元调整为45亿元,调增10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29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支出预算从6亿元调整为16亿元,调增10亿元,全部为补助区县。二者加总后,市级支出预算总计从35亿元调整为45亿元,调增10亿元。
  二、全市财政代编预算变动情况
  根据上述事项,相应变动已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的全市代编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与区县本级收入预算2277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1735亿元变动为2706亿元,增加971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348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增加623亿元。二者加总后,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从4012亿元变动为4983亿元,增加971亿元。
  市与区县本级支出预算从3971亿元变动为4319亿元,增加348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41亿元变动为664亿元,增加623亿元。二者加总后,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从4012亿元变动为4983亿元,增加9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与区县本级收入预算1500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627亿元变动为1184亿元,增加557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16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增加541亿元。二者加总后,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从2127亿元变动为2684亿元,增加557亿元。
  市与区县本级支出预算从2065亿元变动为2081亿元,增加16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从62亿元变动为603亿元,增加541亿元。二者加总后,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从2127亿元变动为2684亿元,增加5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与区县本级收入预算57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从3亿元变动为13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10亿元。二者加总后,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从60亿元变动为70亿元,增加10亿元。
  市与区县本级支出预算从48亿元变动为58亿元,增加10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12亿元,保持不变。二者加总后,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从60亿元变动为70亿元,增加10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入预算从1481亿元变动为1438亿元,减少43亿元。主要是从2016年5月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5个百分点,并扩大小微企业、困难行业企业降费政策实施范围。
  全市支出预算从1352亿元变动为1377亿元,增加25亿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及清理历年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保资金。
  收支品迭后,结余从128亿元变动为60亿元,减少68亿元。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11月

  
  说    明
  为进一步贯彻新《预算法》要求,规范调整预算编报,按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算报告中的工作安排,本次调整预算除中央补助、区县上解、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外,一并编报了年度中各科目间的调整,主要是:
  --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促进区县社会经济发展,有关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将列报于市本级的支出预算调整用于了补助区县,比如教育、农林水、住房保障等,相应调减市本级支出,调增补助区县(按照工作安排,从2017年起,上述事项将主要通过年初预算列报,减少年度中的调整)。
  --其他支出等科目中年初预留的人员政策清算、扶持政策等资金,年度执行中根据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分列到各支出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度执行中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拨付区县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以及按体制结算区县土地出让金,相应增加补助区县支出,调减市本级支出。








附件下载:

20161206152815558001.png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