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台办为市委工作机构, 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重庆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调查研究两岸形势,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全市有关涉台的地方性法规,统筹协调本市处理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本市有关促进"三通"事务;负责审批台湾记者来本市采访事宜以及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协调处理本市涉台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负责本市对台交流交往、经济及联络工作,审核部分台胞在我市定居事宜和台商投诉的协调处理。指导本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方面的涉台工作。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内设人事秘书处、综合调研处、经济处、宣传处、交流处、联络(政党)处、投诉协调处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渝台交流服务中心”内设2部1室,分别是办公室、对外联络部、事业发展部。
2、人员情况,办机关编制数39个(行政编制35个,工勤编制4个)。年末机关实有在职人数38人,(上年机关年末38人, 2019新调入3人,接收转业军人1人,调出1人,退休3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29人。劳务派遣5人。车辆本年共4辆车。重庆市渝台交流服务中心编制数10个。年末实有人数10人 ;退休人员1人(2019年新调入1人)。
(三)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计二个,一个是一级预算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二是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渝台交流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925.7万元,支出总计2925.7万元。收入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78万元,增幅3.24%,主要原因是年末预发年终目标考核;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6.6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7.28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年末预发年终目标考核。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77万元,占93.24%;其他收195.9万元,占6.7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0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7.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95万元,降幅4.88%,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待执行中,尾款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445.18万元,占54.17%;项目支出1222.76万元,占45.8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7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待执行中,尾款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0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4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年末预发年终目标考核。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76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增加和预发年终目标考核奖。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降幅1.24%。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待执行中,尾款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82万元,降幅4.12%。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待执行中,尾款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待执行中,尾款未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9.28万元,占86.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9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预发年终目标考核。
(2)教育支出2.29万元,占0.09%,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9.79万元,占9.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3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干部疗养费和退休一次性补贴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8万元,占2.14%,与年初预算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49.89万元,占1.92%,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41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预发年终目标考核、疗养费和增加的退休一次性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 、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干部福利等。公用经费23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9万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因台湾形式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水费、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55万元,下降69.37%,主要原因是因台海形势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8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8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6.17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因台湾形式原因减少了赴台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3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市委领导赴台和赴港澳考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预算数和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5万元,下降61.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出行。
公务接待费11.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台商、台属、台湾重要人士等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1元,下降74.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万元,降幅38.4%,主要原因是台海形势原因,减少了对台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一个是市委领导赴台考察,一个是本单位人员因公赴港澳工作;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25批次,11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管费、水费、电费、食堂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19.7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购买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19年共有9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56万元。9个项目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均设置了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65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