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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1.了解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动态和趋势,掌握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重大动态,对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超前性、系统性调查研究,为市委宏观决策提供依据。2.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市委工作部署,作出当年或一段时间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并协调全市各方面力量开展调查研究。3.根据市委指示,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性文件,并对拟以市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组织论证和协调。4.根据中央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涉及全市综合性的问题,主持或参与拟订贯彻落实意见。5.调查了解市委出台政策的落实情况,向市委反馈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6.承担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和市委工作会报告的起草工作;根据市委安排完成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7.做好完成市委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服务工作。8.收集整理国内外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信息资料,为市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9.承担全市调研人员的业务培训。10.负责对市外调研部门的联系,进行调研业务的合作与交流。11.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委研究室为市委直属机构,内设9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政治处)、综合处、专调研题处、党建处、经济一处、经济二处、经济三处、社会处、信息处(编刊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66.50万元,支出总计1,666.5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5.08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会保障局发放,因而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5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33万元,占98.43%;其他收入21.25万元,占1.5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0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74万元,占78.01%;项目支出309.09万元,占21.9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0.67万元,较上年减少48.26万元,主要是重点调研项目课题资金结余,较上年减少原因是因为重点调研课题进度加快结题,因而年末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0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结构性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33万元,下降14.04%。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市社会保障局发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结构性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76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一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市社会保障局发放;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来解决,因此比年初预算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11万元,占8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市社会保障局发放;教育支出36.46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77万元,占12.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6万元,主要原因是3月份后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市社会保障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8万元,占1.38%;城乡社住房保障支出50.28万元,占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养老保障缴费等增加。公用经费265.10万元,较上年增加58.2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公用经费用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由于没有安排出国工作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人员因此没有出国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没有更换,因此没有车辆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调研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到区县调研工作增加过路、油费等车辆运维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4.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上级单位及其他省市对口单位到我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2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7批, 324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8.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4.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职工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8.22万元,增长28.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等费用有所增加,此外部分也有由物价上涨造成的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区县调研及机要用车。实物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我室设备的更新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室对项目支出中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5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万元,从评价总体上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6个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印刊发了《新重庆》杂志12期,年初计划也是12期。二是印刷领导文稿和内部参阅、文件汇编和各类资料1000多册,满足了指导工作、留存资料和学习需要。三是邀请专家来室讲座12次,平均每月一次,开阔了大家视野,拓宽了知识面。四是按照市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要求,更新了一批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涉密办公设备,满足了涉密工作的要求。五是根据年初计划自主开展了调查研究,起草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以《参阅》形式送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副市长,其中有7篇获市领导批示,陈敏尔书记批示4篇,充分发挥了服务市委决策的作用。不少调研成果为开好全市民主生活会,市委纪委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提供了重要参考。六是根据市委领导同志指示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全国两会期间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牵头开展“4+31”重大专题调研,历时三个多月,52个单位参与其中,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陈敏尔书记给予肯定性批示,调研成果在“3+8行动计划”中全面深刻转化运用,起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明显成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3899061、6389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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