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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陈芳。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孙晓燕  610300640895

樊惠娜  110100840059

李拥军  110100840058

张文静  110100840071

孔正瑜  110100840074

  110100840072

刘风先  110100840056

熊孝禄  501000210006

  501200010009

陈凤英  500300840018

重庆市财政局

20267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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