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于亨华。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陈 娟 500500740723
翁亚丹 500101160001
李 平 500300120034
王 成 500300920009
刘 彬 110001410014
仝艳芳 510802020009
刘雨思 510802020035
刘晓玲 510802022033
鞠正常 510802023145
陈明桥 510802023128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