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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于亨华。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500500740723

翁亚丹  500101160001

  500300120034

 500300920009

  110001410014

仝艳芳  510802020009

刘雨思  510802020035

刘晓玲  510802022033

鞠正常  510802023145

陈明桥  510802023128

重庆市财政局

202412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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