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结果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115 [ 发文字号 ] 渝财会〔2023〕14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渝财会〔2023〕14号)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刘彬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330000140132

唐小琴   310000031943

  330000140130

杜丽  110002434358

  330000140549

  110101360539

  510100030048

  330000140546

映红  330000140133

刘丹李  110101365258


重庆市财政局

2023515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