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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市分所执业的批复(渝财会〔2021〕27号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市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李尊农。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6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刘汉庆  500300500483

陈永久  500300900026

彭颖鸿  320000100270

常新红  500300830051

滕新绅  320000100313

黄云松  500300220756

重庆市财政局

2021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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