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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许可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批复(渝财会〔2020〕27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执业,并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二、分所负责人:杨敏兰。

三、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名,相关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杨敏兰  100001022158

李  靖  500100310005

石  磊  110002100268

刘志勇  110002100232

谢珊珊  500100420003

薛燕燕  500100470002

盛浩娟  110001630276

熊丽辉  120100114834

杨仁波  500400160008

秦容延  510101710001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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