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本级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重庆市本级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布如下:
经汇总,2017年度市本级“三公”经费5.36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34亿元,公务接待费0.8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6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亿元)。
2017年度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75个,因公出国(境)119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29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911辆;国内公务接待9095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799609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比较,2017年度市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11.4% 。主要原因为区县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117个部门(单位)由区县上划到市级,增加“三公”经费0.97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0.83亿元。剔除此因素,市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0.42亿元,下降8.7%。
(联系方式:重庆市财政局国库处,秦贤, 67575464。若需了解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可到部门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