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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我市三定方案,市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行政单位,主要职能包括: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2.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重庆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3.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及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文稿;4.组织市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决策咨询和重点课题研究,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5.加强与国务院研究室的沟通联系,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工作交流;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室无下辖单位,内设9个职能处室:人事秘书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经济一处、经济二处、商务处、建设处、政法处、决策咨询联络处,另设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含年初结转结余)1,947.57万元,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1,947.5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4.25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三个阶段性项目未启动,根据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有关规定,年末收回年初结转结余预算资金70.2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7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19万元,占96.63%;其他收入46.45万元,占3.3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5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73万元,占78.81%;项目支出308.08万元,占21.1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38.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财政施行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部分未完成的项目经费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安排,故年末财政拨款结转与结余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42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型智库建设及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经费”、“市长课题工作及调研经费”两个项目完成进度较为缓慢,根据财政资金统筹管理的有关规定,年末调减年初预算资金154.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2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42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一是职工政策性增调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标准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比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54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30万元,占79.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教育支出3.13万元,占0.2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03万元,占1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9万元,占3.4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4.75万元,占3.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33万元,较上年增加12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动人数增减变化、政策性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等预算、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上年结转人员经费本年支出等综合因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43.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6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研工作任务重,其他交通费用及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0万元。一年来,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坚持严管公务用车,实行单车费用月核算制度,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进一步规范了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控因公出国(境)规模。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因公出国(境)费单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但为了保障全室调研等业务工作需要,按规定报废了一辆老旧公务用车,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故全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较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数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1.92万元,主要是用于随市长出访澳大利亚、随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出访新加坡、随市外侨办出访奥地利、英国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从严控制因公出国规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各项费用支出,费用较上年下降。
    公务车购置费31.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一辆调研公务用车,以保障全室调研等业务工作需要,补足按规定报废一辆老旧公务用车的公车配置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报废一辆老旧公务用车的情况在去年编制预算时未能事先预计,所以购置一辆调研公务用车的资金未能列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调研业务需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坚持严管公务用车,实行单车费用月核算制度,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1.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区市政府研究室来渝学习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从严审批政务接待事项,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按规定执行,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费用标准,且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8.92元,车均购置费31.32万元,车均维护费2.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5.69万元,增长17.18%,主要原因是开展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外出调研次数多,其他交通费用及差旅费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0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一辆公务用车及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室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室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严格执行经市人大审查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管理成效较好。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研究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新常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事项开展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参谋咨政、机关建设等工作。全年共起草各类文稿700余篇,380万字,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62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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