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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财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5个职能处室、11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管理全市财政收支,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市级年度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市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58.2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8.17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市财税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维护、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运行维护和票据印制、金财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营改增”试点工作、财政委托评审业务、组织全市会计考试和证书印制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和抚恤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58.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3.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用于局机关赴国(境)外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的谈判、磋商,以及代表市政府赴国(境)外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而产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95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机构等外事接待和外省市财政业务往来)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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