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江区财政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
坚守住房保障底线,让群众“住有所居”
落实资金齐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各类人群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一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上级资金4000万元,建成渝东南最大的集中性人才公寓246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6套,完成聚心花园、舒心家园等32个小区天然气配套设施、视频监控和宽带的隐患整治,持续完善提升保障房屋配套基础设施及质量安全。二是支持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27万元,涉及148户、430人次;发放优抚对象租金补助13万元、共77户,做到应发尽发,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在基本住房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持续改善居住环境,让群众“住有宜居”
全力推进老旧小区和市容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让群众“住有宜居”。一是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紧紧围绕群众需要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坚持“方案共谋、项目共建、实施共管、成效共评、长期共治”,筹措资金5297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打造杏林苑、人大政协老旧小区改造精品示范项目。2023年已完成武警第五支队、西山片区等38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达25.8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023户。二是支持市容改造。将市政设施即坏即修和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支持完成主次干道维修整治,更新改造破损道路9.8万余平方米,改造提升人行道1.5万余平方米,着力排除人行道“水地雷”,消除出行隐患,助推城市品质全面升级。
严守住房安全红线,让群众“住有安居”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沙市“4·29”房屋倒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市、区工作安排,不断巩固房屋住用安全,确保群众“住有安居”。一是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D级危房临时过渡安置和搬家费补助,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23年,实现19栋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销号录100%,619栋经营性自建房销号率96.9%,6515栋其他自建房销号率90.13%。二是动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筹集资金69万元,动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对D、C级危房分类分级给予补助,全年完成26户农村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