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采购流程。实施采购项目电子化,实现在线发布采购意向、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同时开通网上“货物超市”、“服务类超市”以及“网上电子协议供货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二是提高预留份额。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目前,全县有18个单位累计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规模达到1.29亿元。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评审优惠力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由6 %-10%提高至10%-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