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开采购意向。倡导采购单位在线发布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等,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透明化。启用新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打通内外网,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及时、规范进行公告和备案,形成采购管理闭环。截止7月底,已备案合同635份,合同金额10.8亿元。
二是简化采购程序。实行限额以上及进口产品审批制,限额以下自采制。引入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代理机构,扩大采购自主权。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将预算金额小、采购频繁、标准化程度高的采购品目纳入网上商城采购。截止7月底,荣昌区本地供应商入驻云交易平台共397家,达成交易8647笔,成交金额达1.18亿元。
三是规范行业行为。对代理项目通过书面审查及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评价,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复。2020年采购工作运行平稳,实现“零投诉”;2021年1-7月共收到的2宗供应商质疑投诉件,均已作出投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