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公开机制,接受各方监督。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公开机制建立,持续加大绩效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接受社会监督力度,做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重点专项绩效目标社会公开全覆盖。同时首次将公开范围延伸至重点评价结果,4个部门整体支出、17个重点专项共计21份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部门决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优化考核机制,促进管理提升。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实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提拔、公务员评优、部门和单位评优的参考。
三是完善挂钩机制,加强结果应用。出台《渝中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明确对部门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后)区级部门按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支出之和的5%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奖(罚),对评价结果较差项目按不低于5%、10%的比例减少区级预算安排,2021年重点评价结果直接与2022年预算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