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额贷。对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已脱贫户,在单户小额信贷不超过10万元前提下可予追加贷款支持,用于发展生产、开展经营、扩大规模。
二是轻松贷。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免担保免抵押政策,3年内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可续贷或展期1次,减轻申请人担保压力、还款压力。
三是快速贷。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保障用户隐私、数据安全前提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批量授信、快速审批,为已脱贫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
四是贴息贷。对按期偿还、无其他违约行为的贷款按执行利率由区财政全额贴息,降低贷款人贷款成本。截至目前,贴息313.01万元,受益脱贫人口1797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