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好债务总量。按照综合债务不超过300%、政府债务不超过100%、隐性债务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实现总量平衡管控。
二是用好债务增量。坚持在发展中化解债务问题,在债务管控中推动发展,着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发展项目聚焦。按照必须急需原则,发改、财政协调联动,根据支撑发展需要和资金保障能力共同提出年度建设项目清单。二是债务增量聚焦。按照审定项目清单,围绕平台公司现金流构建,将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投向平台公司为主体的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等产出大、见效快的重点项目上。三是资金渠道扩展。在全市率先包装实施62.76亿元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化解政府当期资金投入压力和举债空间不足问题。
三是守好债务红线。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依托债务系统每月调度掌控,做好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排查和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