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积极配合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大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力度,实施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困难群众12745户、29478人,月发放低保金1313万元,其中兜底保障建卡贫困户6053户、15856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12.99%。
二是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按规定将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020每人每月496元;对未脱贫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和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1.5标准的重病重残人员落实“分户保”政策,切实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
三是落实低保“渐退期”管理。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执行6个月的低保渐退政策,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有效防止返贫、错退,确保稳定脱贫。
(段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