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退出到期政策。严格规范奖补政策,市级以上奖补政策按规定执行。县级原则上只保留到人到户的奖补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的奖补推行“拨改投”“拨改贴”改革。新出台政策必须明确实施期限和资金来源,县政府审定后执行。
二是退出拼盘资金。严格执行县级事权与支出责任,非县级事权的县级财政一律不配套。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审批和监督,建立动态更新目录清单,统一明确牵头部门,理顺管理关系。自2020年起,对所有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对象的预算,在不改变主管部门分配权限的前提下,提交县政府审批的资金分配方案需先商县财政部门,未经县政府审批的一律不得下达。
三是退出工作性奖补。自2020年起,县级部门一律不得给予乡镇、对口单位各类工作性奖补。
(段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