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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四个机制”加强评审中介机构管理

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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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健全动态考核淘汰机制。完善更新中介机构操作规程和流程、评审任务管理办法、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报告复核与动态考核,每月末汇总梳理当月各项目评审进度及质量,进行分值量化考核,及时对综合评分落后的中介机构进行约谈或调整。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向排位靠前的中介机构优先推荐委托重大紧急项目评审服务,将有重大错情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暂停委托业务。年终对受托中介机构每个受托评审项目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评分“不及格”的进行淘汰。2019年度,暂停2家中介机构委托业务,淘汰1家中介机构。

  二是健全评审费用控制机制。与中介机构签订《政府投资评审合同》和《项目评审委托书》,明确双方“责、权、利”。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保底限高”原则,鼓励中介机构公平公正开展评审,保证其基本费用和利益,避免各机构之间恶性低价竞争而降低评审质量。2019年全区中介机构完成评审项目700余个,压减评审费用支出50余万元。今年前4个月中介机构完成评审项目137个,费用率下降约5%。

  三是健全评审业务培训机制。区财政评审中心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评审及管理能力,优化评审管理流程,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协调和管理职能作用,负责每年对中介机构开展不少于1次的综合培训,主要培训评审业务操作流程、专业规范、计价标准、费率计取实务以及廉政纪律要求等,着力提升中介机构业务及廉政道德水平。

  四是健全过程监控管理机制。对中介机构实行“全过程”跟踪,按照时间顺序撰写评审日志,记录每次跟踪评审内容,开展计划与实绩对比,及时纠偏校差。对中介机构严格执行非公招项目7天、公招项目15-20天、扶贫项目实行绿色通道5天等“限时办结”制。对中介机构履行廉政纪律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开州区财政局评审中心 何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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